海南省农垦中学教辅资料征订办法(试用稿)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级、各学科组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材征订的流程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各学科组协助教务处选定教材版本及教学参考书,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用书。
2、上报分管教学领导、校长审核。
3、教务处及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4、教材到位后由图书馆验收确认,并及时通知各年级,按班级分类、发放。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教辅资料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 “一课一辅”的规定及资料目录,以学生自愿原则予以购买。
1、由教务处提供样书或目录,通知各学科组长、备课组长挑选。
2、学科组长会同各备课组长认真审阅资料质量,共同确定资料名目,然后书面报告教务处,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须签名确认。
3、教务处审核后汇总向分管领导、校长汇报确认。
4、具体操作:
方式一:征订目录统计后报新华书店,参照教材征订方式进行;
方式二:征订目录统计后由学生自行前往书店购买。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严格遵守“一课一辅”原则,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初中阶段属于义务教育,免费提供一套目录内的配套练习;高一、高二年级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自愿购买一套目录内的配套练习;高三年级征求家长意见自愿购买一套目录内高考一轮、二轮复习用书。
2、各备课组、各年级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教辅资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3、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等各违规违法行为。
4、坚持两个红线不能碰:
(1)不向学生暗示或指定书商;
(2)不参与或接触任何资料费。
5、各学科每学期使用的实际教辅资料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校务公开栏公示),届时学校组织纪检部门予以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6、各部门和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谁出问题谁负责。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海南省农垦中学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