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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南省农垦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海口天涯工作室来源 :本站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8日


 


海南省农垦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海南省中小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琼团联字[2017]14号)通知要求,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发展和当代中学生新特点,依照共青团“四维”工作格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保持和增强中学共青团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尤其是全面提升先进性为主要目标,强化思想引导和价值导向,着力推进中学共青团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努力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贡献青春力量。

(二)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创新,使我校共青团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尤其是先进性得到切实增强,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取得重要成效,工作有效覆盖面不断扩大,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不断提高,用2-3年的时间,使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实现有序规范,团学比例逐步下降;逐步实现团员先进性、团组织先进性和团的工作先进性显著提升,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学生对党的向心力。

二、改革措施

(一)改革优化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

1.完善团学组织制度。在学校章程中要明确团代会、学代会和团学组织的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充分发挥团学组织参与学校治理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中学团学组织格局,即以团组织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手臂延伸。确立我校共青团在各类学生组织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改进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管理,推动学联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确保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独立开展

工作;学校团委切实承担起对学生社团的归口管理职责,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规范发展。严格规范执行校级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增强代表广泛性,提高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代表比例,扩大学校团代会、学代会代表的参与渠道,推进提案制及大会发言制度。

2.健全初中团队衔接机制。明确并加强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职责,团组织工作以团前教育、发展团员、团员意识教育为重点,少先队工作以团前教育、推优入团为重点。做好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衔接,改进团前教育和推优入团工作,推优入团应体现班级中队全体队员的意见。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特别优秀少先队员,可以在其年满13周岁不满14周岁时发展入团,在年满14周岁以前仍保留队籍。建立中学团干部、优秀教师兼任少先队辅导员制度,初中少先队辅导员可兼任学校团委副书记。建立健全入团积极分子集中培养和新团员团课教育机制。定期进行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意识、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3.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落实全团“大宣传大调研”“常态化下沉基层”“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等工作要求。我校的教师团干部每年至少直接联系1个以上基层团支部,具体指导团支部建设。参与建立中学共青团工作活动“众创众筹众评”制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机制和渠道,使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更多地参与共青团工作的设计、开展、评价全过程。

(二)加强先进性建设

4.严格发展团员制度。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提高发展团员工作科学化水平。制定团员发展规划,用3年左右时间将初中、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例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探索制定团员的具体标准,严格按照团章程序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发展团员,坚持将理想信念坚定作为入团首要标准,注重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尤其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表现,鼓励倡导入团先当志愿者,入团积极分子必须是志愿者。入团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考察,新团员的大会表决、审批、宣誓、教育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工作台帐,做到程序严格、手续完备。新团员接收必须经过团支部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严格落实培养联系人制度、团支部考察制度,入团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探索建立入团量化评价制度建设和团员发展工作责任倒追机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工作失察、把关不严的团组织及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5.健全团员教育管理制度。大力加强团员意识教育,严格执行“举团旗、学团章、唱团歌、戴团徽、过团日”的要求,增强团员对组织的归属感、作为团员的光荣感。加强庄严神圣、贴近学生特点的离队入团等仪式教育,充分运用学习培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同伴分享等方式加强团员经常性教育,组织团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天或者8学时。建立学校团干部定期上团课制度,团委书记每年至少讲授1次团课。探索实行班级团支部定期开展团课学习制度。创新“三会两制一课”方式和载体,推行海南共青团“团员成绩单”制度,作为团员教育评议的重要内容,并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结合起来。完善和加强团员档案管理,规范团员发展管理资料、团籍管理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建立团员登记表制度,借助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实现基础团务、团员管理和团的信息统计网络化,建设我校共青团的信息数据库。严肃团的纪律,对违反团章规定的不合格团员依章及时处理。

6.创新基层组织建设。以实施中学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为牵引,着力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探索施行班主任兼任团支部、指导员制度,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统筹团支部、班委会职位设置,班级内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由班团协作开展,促进以团支部为核心的班团集体建设。坚持团内民主,全面落实班级团支部定期换届和直接选举,原则上一年换届一次,团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每届任期1年,连任不超过2届。要设立青年教职工团支部,在学校团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社团建团,探索适应普通高中选课走班的新型团建实践,做到工作和活动覆盖全体学生、组织富有活力。

7.彰显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团员以团章的基本要求为准则,将思想端正、学习勤奋、勇于实践、向善崇德、自觉奉献作为亮明团员身份、彰显团员特质的重要标准,在日常学习生活实践中体现先进意识、先进动力、先进要求和先进表现。大力选树优秀学生团员、学生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等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最美中学生”“最美共青团员”寻访以及科技创新、志愿公益等活动。着力打造发展团员和教育管理要求严、质量高,基本组织制度和生活制度执行落实到位,育人效果好的先进性团组织。充分发挥团的工作在引导帮助学生健康成长、进步成才、提高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先进性作用。

(三)改革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

8.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14岁集体生日”“18岁成人仪式”等活动内涵,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增强成长动力;遵循中学生成长和思想教育引导的客观规律,研究各类中学以及不同年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目标内容方法,注重与小学、大学的有机衔接,制定中学共青团思想引领指导意见,统筹组织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融合线上线下载体,充分发挥微信、微博、QQ、贴吧、网站等新媒体矩阵优势,研发和推广面向中学生群体的思想政治引领优秀内容产品。

9.建立健全以志愿服务及社团活动为核心的实践育人制度。以深入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契机,将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中学共青团的基本职责和重要工作牵引载体,建立健全“学校教育部门协调指导、共青团组织归口负责、综合素质评价驱动、团员学生自愿参与”的我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推动我校学生志愿服务制度化、日常化、便利化、正向激励化开展,推动全体中学生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推动条件具备的支部建立志愿服务队,设立志愿服务委员;学校要加强志愿服务的供需对接、项目设计和实施,有序引导推动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建立志愿服务、实践活动认证和考核激励机制。学校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根据学校实际制定社团工作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社团指导,支持学生社团、学生兴趣小组开展活动,促进社团活动健康发展。学校要为志愿服务工作和学生社团建设配置专项经费,并纳入学校预算管理。

10.建立健全中学生困难帮扶和权益维护机制。坚持服务学生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工作生命线,以努力帮助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示困难和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团组织优势,完善工作载体、渠道和机制,经常性为经济困难、学业困难、人际沟通困难、心理问题、上进心不足等困难中学生群体提供帮助;通过加强法治教育、建立援助平台等方式,积极参与预防校园暴力、抵制校园欺凌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团代会、学代会、学生会在校园民主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强化集中反映学生意愿和代表学生利益的基本功能。在学校团组织中设立权益委员,在学生会组织中成立负责学生权益的部门。

(四)改革完善中学团干部制度

11.完善团干部选配使用机制。完善中学团干部队伍“专兼”配备机制,在3-5年内实现团委书记岗位专设,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严格落实团干部协管制度,学校团委书记的任免应征求上级团组织的意见。普遍建立青年教师和学生兼职团干部制度,探索建立兼职团干部激励机制。学校分别选任至少1名青年教师和学生担任兼职团委副书记,团的工作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相应的工作量,具备教师资格的团委干部可适当兼课,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同学科教师满课时量的一半。教师团干部的考核要以共青团工作作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和工作成果作为评聘职务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所获团内有关荣誉和成果享受与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同等待遇,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体系。对于考核不称职的团委书记,学校党政和上级团组织要及时予以更换或诫勉警示。

12.优化团干部发展机制。关心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团委委员专任团干部的使用和培养,其任职年限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通过纳入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聘、融入中学现有专业科目职称评聘、单独设立团干部职称评聘等方式,打通职业发展路径。将团干部培训纳入师资培训、党校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计入学时。专任团干部任职不唯年龄,对于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团干部,应列入副校级后备干部培养序列,探索职务晋升、转岗任职、挂职锻炼以及交流培养等方面的机制渠道。推进中学共青团工作的学科研究,切实加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探索推动建立“中学名团干工作室”。加强对学生团干部的培养力度,其开展共青团工作的表现可记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档案,为学生团干部发展提供必要支持,着力强化学生团干部的学习作风和工作作风要求。

(五)强化有关保障机制

13.加强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学共青团工作,将中学团建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团建和党建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党建年度考核中团建工作内容占比不低于10%。由1名校级领导分管共青团工作,学校党政班子每学期专题研究共青团工作不少于2次,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团的重要活动。学校团委书记为党员的,应作为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候选人选。严格落实学校团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规定,落实中学团组织推荐优秀师生团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职责。

14.优化资源保障机制。学校须规范设置团委,支持团委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建立学校团委与德育部门合理分工、有效协作的机制、团委书记应出席或列席学校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可根据实际兼任德育部门副职,推动共青团工作和德育工作密切合作、资源共享,主动融入学校教育发展大局。团支部指导员所带支部获得的共青团有关荣誉和研究成果享受与班主任带班获得的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荣誉和研究成果同等待遇。建立中学共青团工作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衔接机制,充分考虑团组织对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有关内容评价的任务职责。将中学团的活动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之中,推动团的活动和学校相关专题教育活动的综合实施。团委所收缴团费除上缴上级团组织部分外,应全部用于学校团的工作,并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学校按照在校生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自常工作经费(不含专数活动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并在活动场所。设备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参照共青团海南省委与海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下发的《海南省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方案中涉及各班级团支部的,其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各班级团支部的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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