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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访2017年度海南省农垦中学“最美中学生”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海口天涯工作室来源 :本站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1日

各年级各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宣传中学学生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促进中学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引导中学学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健康成长,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学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寻访2017年度垦中“最美中学生”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寻访对象

全校在校学生

二、寻访标准

1. 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技术技能、志愿服务、文体特长、学生工作、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等某方面表现突出,推荐的候选人原则上应为共青团员或少先队员;

2.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5-2017年。

三、工作安排

1. 班级推荐:各年级按每班1-2名推荐名额(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增加名额),以年级为单位报送到团委处。

个人自荐:自荐人把自荐材料报送到学校团委。

时间:925日前。校团委将根据推荐情况组织校级评选

2.925-26日,校团委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推荐2名“最美中学生”参加省级评选。

3.927-28日,校团委按照要求人数指导最美中学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并于 930前将最美中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邮寄至团省委学校部。

四、报送方式

初中报送到初中部团委,高中报送到高中团委,也可通过办公平台发送到王老师处。

初中部团委联系人:王老师(15595921577

高中部团委联系人:王老师(18789866339

五、工作要求

1. 广泛覆盖。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活动指导。推荐对象面向全体学生,要确保事迹真实,真正发现我校学生中的青少年典型。

2. 大力宣传。各年级、班级团支部要充分利用年级广播、班会课等手段,宣传“最美中学生”活动,营造发现“最美”、争当“最美”的良好氛围;学校团委要宣传报道好“最美中学生”的典型事迹,营造发现“最美”、争当“最美”的良好氛围,在我校学生中掀起学习“最美中学生”的热潮。

     

         共青团海南省农垦中学委员会

                  20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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